CITF

  • 一般问题

  • 申请资格

  • 资助范围

  • 评审

  • 采购

  • 发放资助款项

  • 修改已获批项目

  • 一般问题

    • 何谓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基金)?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基金)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发展局)设立,旨在鼓励采用自动化、工业化和数码化的技术,推动本地建造业转型;同时,为提升从业员掌握科技的能力,借以持续提升本港建造业质素。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的目的为何?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会资助与以下推动建造业发展的策略方向相符的项目及活动。有关的策略方向包括-

      1. 1. 鼓励建造业积极采用创新的建筑方法及科技,以促进生产、提高建造质素、改善工地安全及提升环保效益;及
      2. 2. 提升从业员掌握科技的能力,借以持续改善本港建造业质素。
    • 我应该如何申请?

    • 你可透过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电子申请平台提交申请表。申请企业如需要协助,可联络基金秘书处。

    • 何谓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预先批核名单?

    • 預先批核名單為基金申請者提供相關創新及科技的參考。由於評審小組委員會已審視這些產品及科技,若基金申請者選擇使用這些產品及科技,可加快基金申請的批核進度。基金現有三份預先批核名單,分別是建築訊息類比軟體、建築訊息類比訓練課程及先進建築科技。詳情可參閱基金網站。

    • 我的业务需要研发的资金,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是否适合我申请?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范围包括使用以支援经证实能促进生产力、提高建造质素、改善工地安全或提升环保益的科技(包括机械、设备及软件 )。这些科技必须是利用自动化、工业化和数码化的技术,而并非单纯是创新的营运管理方式;为提升从业员掌握科技的能力,借以持续改善本港建造业质素,基金将资助现有从业员及希望投身建造业的专才参与有关先进建筑科技的课程及活动。基金并不资助研发的项目。

    • 在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申请表中的(i) 管理层代表、(ii) 公司联络人、(iii) 项目经理及(iv) 项目工地代表是代表什么?

      1. 「管理层代表」是公司的管理层,可授权签署有关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的协议和负责处理有关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之申请;
      2. 「公司联络人」是负责更新有关工程项目资料、递交所需文件及与项目团队紧密联络。为确保申请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及完成,「公司联络人」必须能全面代表申请企业,并熟悉申请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及建筑项目。因此,「公司联络人」须由申请企业的负责人或熟悉其整体业务运作的员工担任;
      3. 「项目经理」是负责监督已呈交的建筑项​​目和监察有关开支;及
      4. 「项目工地代表」会就所呈交的项目和获批科技/产品/活动的详情,作为申请企业与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的主要联系人。 「项目工地代表」须答覆基金秘书处的查询,并就实地考察作为基金秘书处的统筹人。
  • 申请资格

    • 那些企业符合资格申请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

    • 科技应用的申请者必须为:

      1. 于申请前24个月内曾为建造工程向议会缴付《建造业议会条例》(第587 章)下的征款的承建商;
      2. 在议会「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及「分包商注册制度」的认可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及注册分包商;
      3. 政府或专业团体的顾问名册,包括:(i) 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ii)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iii) 香港建筑师学会的第三组建筑顾问公司名单及公司会员名单;(iv) 建筑师事务所商会有限公司的第三组建筑顾问公司;(v) 香港专业工料测量顾问公会辖下的会员公司;(vi) 香港测量师学会辖下的会员公司;(vii ) 香港顾问工程师协会辖下的会员公司;或(viii) 注册工程顾问协会辖下的会员公司;或
      4. 其他在建造过程的参与者的申请亦会作个别考虑。

      人力发展的申请者必须为:

      1. 本地高等教育机构;
      2. 专业团体(包括香港工程师学会、香港建筑师学会及香港测量师学会);
      3. 商会;或
      4. 工会。
    • 同一母公司旗下的不同子公司若申请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是否每间子公司获得的资助可分开计算?

    • 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集团旗下的不同子公司并非为「相关企业」,则子公司的资助上限可独立计算。 「相关企业」的意思是指企业按照《商业登记条例》以不同业务登记的企业,但由相同人士在有关企业分别持有30%或以上拥有权会被视为同一企业,以计算累计资助总额(即个别范畴的累计资助上限)。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是否设有申请限期?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提供港币十亿元成立,从2018年10月起推行五年。视乎本基金的可用拨款,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全年接受申请。

    • 本机构并非缴付征费的承建商、分包商注册制度下的注册分包商或政府/专业团体名册内的顾问,我们是否符合申请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格?

    • 其他在建造过程的参与者的申请亦会作个别考虑。

    • 什么是「相关企业」?

    • 「相关企业」即不同商业登记的企业,但由相同持有30%或以上的拥有权,将会被视为同一间企业,以计算资助上限。

  • 资助范围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覆盖范围为何?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涵盖科技应用及人力发展两大范畴:

      科技应用

      1. 建筑信息模拟培训、建筑信息模拟试用及建筑信息模拟项目应用;
      2. 创新建筑科技,例如:自动化、工业化和数码化的技术;
      3. 聘请专业的「组装合成」建筑法、购买/租用「组装合成」建筑法指定建造设备,及购买/场外生产「组装合成」建筑法模组;以及
      4. 预制钢筋。

      人力发展

      1. 为学生提供本港以外的进修课程,开支包括: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用、机票及行政费用;
      2. 为从业员提供本港以外的培训/考察,开支包括:培训费用及行政费用的开支;
      3. 在香港举办国际会议,开支包括:场地费用、讲者的机票及住宿,及筹备活动的行政费用;以及
      4. 本地合办课程,开支包括:场地费用、讲者的机票及住宿,及筹备课程的行政费用。
    • 建筑信息模拟项目应用及试用项目有什么不同?

    • 项目应用的申请者必须有一个或以上已获取或正在进行的建造合约;而试用项目并没有上述要求。

    • 我们的公司正打算为公司的建筑信息模拟软件授权续期,这一类的申请是否会被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接纳?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会接纳建筑信息模拟软件授权续期,惟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就建筑信息模拟软件续期/更新提出正式申请,并于申请表中清楚列明现有及拟议申请续期/更新的建筑信息模拟软件之详情,包括品牌名称、型号、内容、订购模式、订购年期等;
      2. 拟议的建筑信息模拟软件续期/更新必须与建筑信息模拟相关及符合基金的目的,并会由评审小组委员会审查及批核;
      3. 申请者必须先取得基金秘书处之批准;
      4. 建筑信息模拟软件续期/更新的购置日期必须在获得基金审批之后;
      5. 建筑信息模拟软件续期/更新的有关内容必须与基金核准之内容一致,并必须应用于核准之工程项目内。如有任何差异及基金秘书处未曾收到及/或核准有关改动,有关的开支将不予资助;及
      6. 申请发放拨款时,必须提交全部所需文件。
  • 评审

    • 基金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后有什么处理程序?

    • 基金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会核查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及已递交文件的完整度,并作出初步评估。如有需要,基金秘书处会要求申请企业作出澄清或提交补充资料。申请将由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评审小组委员会(委员会)予以考虑, 而委员会是由建造业的专家组成。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有什么评审准则?

    • 基金会用以支援业界采用经证实能促进生产力、提高建造质素、改善工地安全或提升环保效益的科技(包括机械、设备及软件),这些科技必须是利用自动化、工业化和数码化的技术,而并非单纯是创新的管理方式。

      除上述准则外,亦会考虑下列事项:

      科技应用的申请

      1. 使用该产品的成本及效益
      2. 对行业的适用性
      3. 产品的过往使用记录及其项目资料

      人力发展的申请

      1. 项目是非牟利性质
      2. 预算是合理及实际
      3. 与建造业创新及科技相关
    • 申请企业何时才会获通知及如何查核其申请的结果?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收妥申请表格及全部所需资料后,申请者会在60个历日内收到申请结果的通知。若申请预先批核名单内的产品可减少处理申请所需之时间。

  • 采购

    • 我们可以直接向一间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采购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项目所需的科技/产品吗?

    •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是公帑,申请企业应确保所有货品及项目(包括项目审计)的采购工作均以公开、公平及具竞争力的方式进行,并应委聘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一般而言,申请企业应遵守以下采购程序:

      1. 如每次采购总额不多于港币50,000元,则申请者须要求最少一家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报价单;
      2. 如每次采购总额多于港币50,000元但不多于港币200,000元,则申请者须要求最少两家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报价单;及
      3. 如每次采购总额多于港币200,000元,则申请者须要求最少三家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报价单。

      申请者须根据价低者得的原则甄选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如申请者非选用出价最低的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必须提出理据。若申请者认为只有一间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能提供所需的科技/产品,申请者须提出理据证明其独特性。

  • 发放资助款项

    • 我们能否在获得基金批核前购置产品/项目?

    • 申请者须注意,其申请可能不获批准,若申请者在给予批准通知前承付/承担任何开支,将须自行支付所须承付/承担的开支。

    • 若一间公司成功申请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公司该如何获取款项?

    • 成功获批资助的企业可透过基金电子申请平台提出拨款发放申请。

      拨款将会每三个月分期发放。于上期拨款批准日起计三个月内,申请者不得再次申请拨款。余下拨款之前所有首期或进度拨款之累积金额 不可超过批准金额 之80%。当拨款之金额已达批准金额之80%,任何之后的进度拨款将不予批准。余下拨款则会于首期拨款及科技应用12个月后发放。所有拨款申请必须连同所有 申请框架、条款和条件、批准通知及基金网站内列明之所需文件一并呈交。所有拨款需符合条款及条件下才会发放。

    • 在提交拨款发放申请时须准备什么文件?

    • 以下所需呈交文件必须连同此拨款发放申请一并呈交:

      科技应用(不包括建筑信息模拟培训)

      1. 采购/ 开支记录,包括批准技术项目采购单、 发票、 送货单、 收据(文件正本须呈交至议会, 地址为九龙观塘骏业街56号中海日升中心38楼);
      2. 指定格式之进度报告(如须提交)及总结报告,包括就促进生产、提高建造质素、改善工地安全、提升环保效益这四个项目宗旨而言,各个目标成效之数字指标及成效描述(最少250字)。总结报告须在完成获批项目起计的9个月内提交;
      3. 最少五页之简报投影片(不计封面),以说明项目成效;
      4. 一个3 至 5 分钟介绍在批准项目中使用批准技术项目的情况;及
      5. 于单一科技应用的申请获拨款多于港币500,000的成功申请者及于人力发展的申请获拨款任何金额的成功申请,经审计师认证的最终已审核帐目报告。报告须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的准则「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所编制,并须在完成获批项目起计的9个月内提交。

      科技应用下之建筑信息模拟培训

      1. 就非外聘导师进行公司内部培训而言,已完成培训课程之发票及收据(文件正本须呈交至议会, 地址为九龙观塘骏业街56号中海日升中心38楼);
      2. 就外聘导师进行公司内部培训而言, 采购/ 开支记录,包括各种申请框架列明可获发还款项之采购单(如适用)、 发票、 收据。 (文件正本须呈交至议会, 地址为九龙观塘骏业街56号中海日升中心38楼);
      3. 完成培训学员名单,须列明所有学员中、英文全写姓名,并由申请者之授权代表签署;
      4. 所有完成培训学员之课程证书或课程评核结果;及
      5. 由每位完成培训学员填写之指定格式课程评估表。
  • 修改已获批项目

    • 我们能否修改已获批项目?

    • 有关获批项目的任何修正,包括但不限于对开始或完成日期、主要项目人员、或主要机器设备、范围、方法、预计成果或预算的更改,成功申请者均须事先获得基金秘书处的书面批准。

      就获批项目的任何修正,联络主任须代表成功申请者于修正发生后的14 个历日内于基金电子平台更新获批项目的细节。如成功申请者未能于所需时限内作出有关更新,议会保留对该成功申请者不作偿还或付款或以其它方式赔偿的权利。

      一旦获批项目的实际支出超出原来预算,拨款将不会获增加;而若实际支出少于原来的预算,则基金秘书处可运用其全权酌情权减少最后的拨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