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F

基金將用以支援經證實能促進生產力、提高建造質素、改善工地安全或提升環保效益的科技(包括機械、設備及軟件 )。這些科技必須是利用自動化、工業化和數碼化的技術,而並非單純是創新的營運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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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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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繳付徵款的承建商

      於申請前24 個月內曾為建造工程向議會繳付《建造業議會條例》(第587 章)下的徵款的承建商

    • 2) 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及註冊分包商

      在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及「分包商註冊制度」的認可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及註冊分包商

    • 3) 顧問

      政府或專業團體的顧問名冊,包括:

      • i) 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
      • ii) 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
      • iii) 香港建築師學會的第三組建築顧問公司名單及公司會員名單;
      • iv) 建築師事務所商會有限公司的第三組建築顧問公司;
      • v) 香港專業工料測量顧問公會轄下的會員公司;
      • vi) 香港測量師學會轄下的會員公司;
      • vii) 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轄下的會員公司;或
      • viii) 註冊工程顧問協會轄下的會員公司

       

    • 4) 其他在建造過程的參與者的申請亦會作個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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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相關企業」,即不同商業登記的企業,但由相同持有人持有30%或以上的擁有權,將會被視為同一間企業,以計算資助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