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F

申請流程

01

於基金網站www.citf.cic.hk基金電子申請平台開設戶口

03

於基金電子申請平台填妥及遞交基金申請表

04

議會審批申請

05

在收妥完整申請資料後,申請「預先批核名單」一般於30個曆日內獲通知申請結果; 申請「非預先批核名單」一般於60個曆日內獲通知申請結果

06

按照基金要求遞交進度報告及發放基金(一般於收妥完整申請資料後30個曆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