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 通過資助項目顧問設計和實施 「組裝合成」建築法項目方面的額外成本,鼓勵項目顧問向私人建築項目發展商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
申請資格
計劃特點
- 資助上限:港幣5,000,000元或顧問服務費用15%,以較低者為準(6至 15層的建築物)
- 資助上限:港幣7,500,000元或顧問服務費用15%,以較低者為準(16至30層的建築物)
- 資助上限:港幣7,500,000元或顧問服務費用30%,以較低者為準(31層或以上的建築物)
- 資助上限:額外港幣1,000,000元鼓勵創新設計、智慧方法及行内良好作業
- 資助範圍:項目顧問在推行「組裝合成」建築法項目時產生的額外費用
- 資助模式:可按項目獲得直接財務資助
- 申請者申請撥款時必須提供證明,例如屋宇署就有關「組裝合成」建築法項目發出的上蓋結構施工同意書或已在工地開始組裝「組裝合成」建築法元件
- 遞交基金申請時,申請者必須提交就有關「組裝合成」建築法項目獲屋宇署審批的建築圖則及上蓋結構圖則
- 申請者須遞交就資助金額各佔比例與參與該「組裝合成」建築法工程項目的其他顧問所達成的協議書。
- 合資格「組裝合成」建築法項目:
- 須為一個6層或以上的永久性建築項目;
- 所有標準樓層須最少有60%總樓面面積;
- 最少5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及
- 在2020年7月1日後開始在工地組裝「組裝合成」建築法元件。
- 聘請一般顧問的額外資助與聘請專業「組裝合成」建築法顧問的資助並無衝突
申請
- 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全年接受申請
- 提交前請先閱讀下列文件:
✔️ 申請指南
✔️ 條款和條件
備註:
上述框架適用於2023年10月1日或以後批出的項目。有關2023年10月1日前批出的項目,請參閱申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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